美国草案设定稳定币税收豁免和收入规则,但引发对比特币以外有限关注的争论。
美国立法者马克斯·米勒和史蒂文·霍斯福德于周四发布了一份讨论草案,旨在重塑联邦税法对数字资产的处理。该提案标题为“数字资产平等待遇法案”,将修订1986年的《国内收入法典》,并引入更明确的加密税收规则。虽然支持者认为该草案可以带来所需的确定性,但批评者表示这可能仍对行业的主要部分不足。
该草案列出了稳定币的具体处理方式,包括投资者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测试。草案指出,如果成本基础的变动不超过1%或0.01(具体取决于锚定金额),则稳定币将不被视为增值。
该法案还禁止将为获取或移动受监管的美元锚定稳定币而产生的交易成本计入投资者的成本基础。
新的微小免税规则将为小额稳定币活动提供有限的豁免。根据草案,价值低于200美元的稳定币交易不会触发税收或报告要求,尽管年度总上限尚未决定。
来自借贷、质押或“被动”验证服务的收入将每年视为总收入。草案明确规定,这些金额将以公平市场价值来衡量,这意味着接收者即使没有出售资产也可能面临税收义务。
该讨论草案尚未在国会提出。相反,米勒和霍斯福德发布它以启动立法者、利益相关者和市场参与者之间关于美国应如何改革加密税收政策的辩论。
行业反应暴露了更广泛的加密倡导者与专注于比特币的声音之间的分歧。加密倡导组织数字商会的首席执行官科迪·卡博恩对此回应称,该草案的税收清晰度可以帮助活动转移到美国境内。
“我们需要数字资产税收的清晰度,否则活动永远不会完全回流,” 卡博恩解释说。
皮埃尔·罗查德则认为这种做法以稳定币为目标,却忽视了比特币,称其为“错误的方向”。他补充说,稳定币既不是去中心化的,也不是无需许可的,认为它们与法定货币相连,而不是等同于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