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密貨幣推動金融業的深刻變革,也引發其在伊斯蘭教法下是否被允許的重大討論。加密貨幣從本質來看是一項技術創新,既不是天生清真,也不是天生非清真,其在伊斯蘭教法下的地位最終取決於使用意圖、實際用途及結果。對希望使自身金融活動符合伊斯蘭原則的穆斯林投資人與交易者而言,這一區分極為關鍵。
加密貨幣等技術本質上是工具。伊斯蘭法學評斷的是工具背後的目的與應用,而不是工具本身。例如,刀可用於合法準備食材(清真),也可能被濫用來傷害他人(非清真)。同理,Bitcoin、Ethereum 等加密貨幣作為金融工具本身屬中性。其實際應用方式及用戶行為,才決定其在伊斯蘭教法下的合規性。
現貨交易指依照當前市場價格直接買賣加密貨幣,當符合下列條件時被認定為清真:
普遍認為符合清真原則的加密貨幣通常具備實際效用與道德基礎:
這些加密貨幣擁有真實應用價值,不僅依賴投機,更符合伊斯蘭投資理念。
P2P 交易是另一種清真加密貨幣交易方式。此類交易屬於個人之間直接交換,無中介參與,也不涉及利息機制(Riba)。直接交易模式與伊斯蘭商業原則相符。前提是交易幣種不可用於或促成非清真活動,確保全流程都符合伊斯蘭道德標準。
Shiba Inu (SHIB)、Dogecoin、PEPE、BONK 等梗幣,因以下本質特性通常被視為非清真:
綜上,梗幣因高度投機、缺乏生產性價值且易受操控,危害投資人權益,普遍被視為非清真。
部分加密貨幣明確用於非清真領域,如專為賭博平台發行的代幣即為典型。參與此類幣種即等同間接支持不道德行為,因此依據伊斯蘭教法明確禁止。穆斯林交易者需嚴格辨識並遠離以非清真用途為主的加密貨幣。
某些加密貨幣同時具備多重用途,其是否清真完全取決於實際應用場景。一條區塊鏈可能同時支援清真與非清真用例。在此情境下:
穆斯林投資人應審慎評估專案主要用途與生態環境,謹慎參與相關交易。
保證金交易即借用資金放大部位,過程中無可避免涉及利息(Riba)。伊斯蘭金融體系明文禁止任何形式的利息,無論明示或暗示。投資人借入資金買進加密貨幣時,會產生利息或融資費用,違反伊斯蘭基本金融原則。此外,保證金交易還帶來極端不確定性與風險(Gharar),同樣為伊斯蘭商業所禁止。利息槓桿結合極端風險,讓此類交易結構完全不符伊斯蘭金融倫理。
期貨交易透過合約約定未來某一日期以特定價格買賣加密貨幣,投資人通常並未持有也無意持有標的資產。這本質上是一種純粹投機,極度接近賭博機制:
因此,根據伊斯蘭教法,加密貨幣的期貨及衍生品交易被認定為非清真。
只要以負責且合規的方式參與,加密貨幣交易就能符合伊斯蘭原則。清真加密貨幣投資的核心在於:
於永續發展、供應鏈透明、去中心化應用及合規經濟服務等領域具備實際應用的加密貨幣,更適合伊斯蘭投資理念。穆斯林投資人應重視完整盡職調查,並深入理解專案的技術與道德影響。唯有堅守這些標準,方能在參與加密貨幣經濟時,維持伊斯蘭金融的價值觀與原則。
只要避開投機、符合理沙里亞條件並堅守正當目的,加密貨幣交易一般認定為清真。比特幣、以太坊等現貨長期投資為被允許類型。槓桿、期貨與日內高頻交易因過度不確定性及賭博特質,通常被認為非清真。若有疑慮,建議諮詢合格伊斯蘭學者。
伊斯蘭原則嚴禁金融交易中出現利息(Riba)與不確定性(Gharar)。清真加密貨幣交易需徹底避免基於利息的借貸,合約內容必須透明且無歧義,並嚴格遵循沙里亞合規標準以確保道德。
清真加密交易需避開利息(Riba)、極端不確定性(Gharar)與不道德投資。務必僅限現貨交易,嚴禁槓桿、保證金及帶息帳戶,確保完全符合理伊斯蘭金融準則。
各伊斯蘭學派對加密貨幣看法不一。部分學派認為只要規避Gharar、Riba等禁忌即可清真,另有學派因考量其不確定性與投機性,認定為非清真。伊斯蘭學者目前尚無一致共識。
應優先選擇獲ZICO Islamic及CryptoHalal認證的平台。需確認其嚴格遵守伊斯蘭金融規範,禁止涉及利息產品及涉酒、博彩等非清真代幣。
若操作合乎道德,加密貨幣挖礦一般可被接受。挖礦本身不涉及利息或不確定性,但須注意其對環境的影響與能耗。建議穆斯林礦工諮詢伊斯蘭學者以確保合規。
由現實資產擔保的穩定幣更符合理伊斯蘭金融規範,可有效規避投機與不確定性(Gharar)。高波動加密貨幣常涉及沙里亞禁忌的過度投機,因此穩定幣較適合伊斯蘭投資人。
應嚴格規避利息(Riba)、極端不確定性(Gharar)與投機賭博。確保所有交易資產合法、價格公開透明,所有操作均符合法律與道德標準,完全遵循沙里亞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