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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https://www.gate.com/announcements/article/49112
律師詳解預測市場法律紅線:在中國極易涉嫌開設賭場罪
编辑 | 吳說區塊鏈
本期播客邀請加密法律領域律師金鑑智,系統解析了區塊鏈預測市場在不同法域下面臨的法律定性與風險。討論從預測市場與傳統博彩的本質差異切入,對比了美國將其視為金融衍生品、而中國及多數地區將其認定為賭博的監管邏輯。金律師重點拆解了在中國法律框架下,預測市場項目方、推廣者(KOL)、普通用戶等不同角色可能涉及的刑事或行政風險,並結合大陸、香港的真實案例,說明政治、選舉等敏感議題如何顯著放大執法概率。最後,對未來監管演變的可能性進行了判斷,並給出三條核心法律風險提醒,強調在追逐加密創新與熱點時需保持清醒的法律邊界意識。
金律師指出,在中國大陸運營預測市場,基本等同於開設賭場。如果透過 KOL 推廣、拿廣告費來宣傳這個平台,那麼基本上會被認定為開設賭場罪的共犯。如果參與其他運營支持,如提供支付渠道等,也有法律風險,幾乎都可以被認定為開設賭場罪的共犯。至於普通玩家,通常來說不會構成刑事犯罪。
該內容為嘉賓個人觀點,不代表吳說觀點。音頻轉錄由 GPT 完成,可能存在錯誤。請在小宇宙、YT 等收聽完整的播客。
金鑑智律師背景及進入加密法律領域的契機
主持人:大家好,歡迎來到吳說,最近基於區塊鏈的預測市場都非常火爆,從美國大選到體育賽事,人人都想當一回預言家,但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面臨的法律風險究竟有多大?今天我們非常榮幸邀請到了在加密法律領域中非常有見解的金鑑智律師來為我們畫一畫重點,金律師歡迎來到我們的節目。首先能否向我們的聽眾介紹一下您自己以及您進入加密法律領域的契機是什麼呢?
金鑑智:大家好,我是金鑑智,我是一名律師,主要為加密行業的從業者提供法律和合規服務。非常榮幸受邀參加吳說的播客節目。個人來說,我是 2023 年全面投入加密法律行業的。當時,我覺得傳統的法律市場已經進入了衰退階段,律師的收入越來越難以維持,年輕律師的工資也很難上漲。我發現,作為年輕律師,如果繼續待下去,可能只能被行業淘汰。
這個時期,我機緣巧合和我之前的同事聊天,了解到我的第一家律所的合夥人早在很久之前就購買了比特幣。我曾單純地認為他們的財富完全來自律師費,直到這個行業的現狀給我帶來了很大的震撼。後來,在我有了轉型的想法後,算法推薦讓我在小紅書上看到了一家律所的信息,最終就進入了加密法律領域。雖然作為大陸律師,我受到中國對加密貨幣的監管限制,法律業務並不像我預期的那樣多,但從事這項工作的律師並不多,因此,我也勉強能夠在這個行業中游刃有餘。
加密領域“普法”難點與語言風格選擇
主持人:我們注意到您經常用非常接地氣的方式來解讀複雜的法律問題,這種風格是您有意而為之嗎?您覺得在 Crypto 世界普法的難度在哪裡?
金鑑智:我的語言風格其實並沒有那麼接地氣,主要是因為作為律師,我的受眾群體大部分是對法律不太了解的小白,尤其是在加密圈,大家對法律的意識普遍較弱。所以,如果要順利地普法,就需要採用更加樸實無華的語言。這一點,可能在推特上做流量時也需要考慮,因為語言需要簡單明了。在推特上,如果你說一些華而不實或者過於宏大的話,可能並不適合這種平台。
我自己也覺得我的語言並沒有那麼接地氣,還是帶有一點法言法語。之前也有網友批評我,說我不懂裝懂之類的。我覺得如果我的語言真的接地氣到極致,可能就不會遭到批評了,但實際上還是會被噴,所以我認為我並沒有達到那種“接地氣”的程度。
主持人:我看過金律師的這些文章,我覺得您的語言還是非常幽默風趣的,但是我覺得可能被噴,是因為普遍存在的,不管你發什麼,都会有批評的聲音。
中國加密監管不確定性與從業者認知偏差
主持人:您覺得在 Crypto 世界普法的難點在哪裡?
金鑑智:普法的難點,首先是因為我是大陸律師,主要服務的是華人從業者。最大的问题在於我們國家對 Crypto 的監管沒有想像中那麼完善。也就是說,最基礎的法律和法規制度並不存在,所有人、從業者以及為這個行業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對於監管的了解都是未知的。這其實是最大的難點,因為你無法預測監管會做什麼,因此只能基於最壞的情形,為所有從業者做合規規劃,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挑戰。
其次,由於沒有具體的監管,實際上的執法案例也比較少。因此,很多事情沒有發生在從業者身上時,他們可能會有僥倖心理,認為這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甚至會有意識地抗拒律師的建議。有時候,從業者會覺得一些事情不會發生,或者至少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這也是一個難點。
預測市場與傳統博彩的產品差異與社會價值討論
主持人:我們先從宏觀聊起,在您看來,基於區塊鏈的預測市場的核心魅力是什麼?它和傳統的博彩赌球在法律本質上有什麼區別?
金鑑智:從產品的角度來看,我覺得預測市場和傳統博彩有很大的不同。傳統博彩的種類其實比較有限,較成熟的博彩形式大致分為三種:一種是體育博彩,比如赌球之類的;第二種是概率遊戲,比如老虎機、11 點、百家樂等,實際上這些都算是概率遊戲;第三種就是彩票,當然彩票屬於國家壟斷,並且彩票的收入通常用於公益目的。即便彩票本質上也屬於一種特許型的博彩活動,但在大家的印象中,彩票的社會認知通常要好於一般的博彩。
而預測市場的玩法非常多樣,除了概率遊戲和彩票之外,幾乎所有現實事件、體育賽事、選舉、天氣政策、金融市場等都可以成為預測的對象。我們從直覺上來看,預測市場與傳統博彩的最大不同在於,它不僅僅依賴概率,而是需要參與者根據自己的判斷、知識和分析能力來預測未來事件的發展。這種預測方式顯然更考驗參與者的綜合素質,因此它不完全是一個由概率決定的過程。
換句話說,預測市場就像是一個信息聚合器,它匯聚了大量人的判斷,能夠更準確地反映社會的共識。這樣的機制可能會帶來更高的社會價值,但問題是,這種觀點在法律上能否得到接受?不同地區的司法機關和執法機構是否認同這種觀點?首先,所有法律和監管都有地域性,也就是說,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有不同的法律和監管體系,監管的理念和要保護的利益也不盡相同。
所以,在對預測市場進行法律判斷時,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是美國的觀點,另一種是美國以外地區的觀點。在美國,主流觀點認為預測市場實質上是一種金融衍生品。因此,如果想要使預測市場合法合規,必須向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申請衍生品交易所牌照。
但在美國以外的其他大部分地區,無論是歐洲還是亞洲,預測市場通常被認為是賭博平台。所以,如果在這些地區賭博是合法的,那麼只要在當地合規,便需要申請賭博牌照;但如果在當地賭博是非法的,那麼從事預測市場的行為就可能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因此,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預測市場和傳統博彩的本質區別並不大,至少目前的監管機構普遍認為它們沒有太大差別。
中國刑法下賭博罪、開設賭場罪的具體認定
主持人:能否系統地為我們拆解一下在整個預測市場生態鏈中,不同角色會面臨的不同風險?比如說項目方和發起人如果在境內設立伺服器,或者是海外項目面向內地用戶,他們會觸犯哪些罪名?比如組織賭博罪,還是有可能涉及非法經營罪等。
金鑑智:我們剛才提到,美國以外的監管思路比較簡單,普遍認為預測市場和賭博沒有太大區別。那麼,我們就回到法條上,特別是中國法律中,如何認定賭博。中國刑法中有三個罪名,分別是賭博罪、開設賭場罪,以及組織參與國外境外賭博罪。
首先是賭博罪,刑法規定,如果是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是以賭博為業,最高可判三年以下,並處罰金。聚眾賭博的具體表現包括: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超過 5000 元,或者賭資累計超過 5 萬元,或者參賭人數達到 20 人以上,或者組織中國公民 10 人以上到境外賭博並收取回扣或介紹費,這些都構成聚眾賭博。
至於賭博為業,指的是完全依賴賭博為收入來源的職業賭徒,實際上按“賭博為業”定罪的案件較少。而開設賭場罪,則是一種組織犯罪。即以盈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場所以及設置賭具,並設定賭博規則,控制賭博過程。如果情節較輕,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則處 5 到 10 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具體來說,什麼算是開設賭場呢?比如說,你建立一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注,或者你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再者,如果你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或參與賭博網站的利潤分成,也屬於開設賭場行為。當賭資達到 30 萬元,或者參賭人數達到 120 人以上時,將構成情節嚴重,最高判 5 到 10 年有期徒刑。在網路時代,這些標準其實很容易達成,因為賭資 30 萬元並不算大,120 人參與,尤其在網路平台上,輕鬆就能達到。
此外,2021 年刑法修正案新增了“組織參與國外境外賭博罪”,這個罪名的入罪標準較高,要求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法律上對“數額巨大”沒有明確規定,因此該罪目前還未有判例,暫時也無法預測哪個案件會成為首個適用此罪的案例。
那麼我們說到刑法規定的賭博罪,其實有一個保護的法律利益,那就是保護中國人勤勞致富的生活方式。與美國鼓勵金融創新的監管理念不同,中國的監管更傾向於保護民眾的基本生活模式。因此,預測市場在中國不被認定為賭博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接著,我們要談到不同參與者在預測市場中的法律風險。比如項目方,假如你在大陸運營預測市場,那麼問題就比較嚴重了。你如果建立了預測市場網站,並且接受投注,那麼從法律上看,這就等同於開設賭場,因為你的行為完全符合開設賭場罪的定義。常見的推廣方式包括 KOL 接廣告費,或者分享某個平台的邀请码。根據過去的法律意見,如果你接受賭場指示來招攬賭客,那麼你就是開設賭場罪的共犯。
如果你透過 KOL 推廣,拿廣告費來宣傳這個平台,那麼你基本上會被認定為開設賭場罪的共犯,這一點非常明確。同時,如果你只是分享邀请码,且邀请码不涉及盈利目的,那麼這類行為屬於邊緣行為,可能會讓監管部門不滿,但不構成犯罪。
另外,如果你參與了其他運營支持,提供支付渠道等,也有法律風險,幾乎都可以被認定為開設賭場罪的共犯。至於普通玩家,如果僅僅是參與其中,賭一些錢,通常來說,不會構成刑事犯罪,而只是違法行為。只要你不是以賭博為業,也沒有組織賭博的行為,就不會構成賭博罪。
但如果你的賭資較大,可能會面臨治安管理處罰。根據治安管理法,賭資較大的定義是:賭資超過一定數額時,可能會被處以 5 日以下的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能會面臨 10 到 15 日拘留或 500 到 3000 元的罰款。
不過,關於賭資較大的標準,公安部並沒有給出明確的界定。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規定,比如北京認為 500 元就算賭資較大,而上海則是 100 元,深圳是 500 元,四川則是 1000 元到 4000 元才算賭資較大。所以,如果你在上海玩 15U 的預測市場,嚴格來說,可能會面臨行政拘留。
主持人:明白了,就是看不同地區的刑法態度如何。
金鑑智:對,如果是普通玩家,基本上不太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但會涉及行政處罰。行政處罰主要是賭資較大的問題,不同地方規定的數額不同。不過根據我的了解,在一些預測市場平台上,很多玩家賭的金額較大,至少 50U 到 100U 不等。如果是在深圳和北京,可能不符合賭資較大的標準,但如果是在上海,則可能符合條件。如果你是項目方,或者是為預測市場做推廣的 KOL,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很可能會被認定為開設賭場罪。
香港監管邏輯與屬地管轄原則差異
主持人:我們目前也觀察到,香港正在積極擁抱虛擬資產。那么對於預測市場這類應用,香港的監管態度和內地有何不同?是否存在一定的灰度空間呢?
金鑑智:香港一直有一個賭博條例,規定禁止未經批准或未經豁免的賭博。換句話說,香港確實允許獲取一些牌照,但這種牌照並不是對所有人都開放,只是提供了一個小小的機會窗口。香港本質上是一個普通法地區,和大部分普通法地區一樣,其刑事法律遵循屬地原則,也就是說,如果犯罪行為的全部或部分發生在香港境內,香港才會有刑事管轄權。這與大陸的屬人管轄原則完全不同。
舉個例子,如果你是香港人,在境外進行的預測市場活動,並且該活動不面向香港人,那麼在香港就不構成犯罪,這與大陸的法律差異很大。如果你是大陸人,即使你在境外開展一個不面向大陸用戶的預測市場,按照大陸的法律,你仍然會面臨犯罪風險。這種差異反映了普通法和大陸法體系的不同,並沒有優劣之分,只是不同地區在歷史進程中選擇了不同的法律路徑。
至於香港未來的變化,香港的市場規模相對較小。如果一個預測市場只面向香港,那從現實經營角度來看幾乎不可能。因此,如果有香港的項目方特別想從事預測市場,他們完全可以依據香港的司法管轄原則,避開香港的監管,去境外開展業務,並且不面向香港用戶。這樣,他們可以在境外合規地運營,避免香港的監管。因此,無論香港是否放開相關政策,對於想做境外生意的香港項目方來說,實際影響不大。
大陸預測市場執法案例稀缺的原因分析
主持人:那麼回到內地,還有一個現象很有趣,目前內地似乎還沒有出現比較大規模且公開的執法案例,針對這些純粹的預測市場。您認為這種監管滯後的原因是什麼?是技術取證難,還是其社會危害性尚未引起足夠的重視?
金鑑智:目前確實如此,大陸對於預測市場的執法案例比較稀缺,因為這種預測市場相對來說還是比較新的,監管跟不上行業的發展。但其實關於預測市場的案例是有的。比如說,2021 年最高法院曾發布過一份關於開設賭場的指導案例。如果大家有興趣,可以去查一下 146 號案例。當時,有一群金融從業者建立了一個網站,叫“龍匯網站”,這個網站主要讓大家預測外匯價格的走勢,你可以買漲或買跌,類似於一些“撲克遊戲”中的事件。這類交易看似是期權交易,但法院在判決文書中明確指出,這種二元期權交易本質上就是在進行大小賭博,輸贏與賭博本質無異,只不過它披上了期權交易的外殼,因此相關網站被認定為賭博網站。
從這段裁判文書中可以看出,法院的法律判斷基本上可以直接套用到當前的預測市場。如果預測市場被監管部門盯上,基本上可以被認定為“開設賭場”。因此,雖然目前大陸在預測市場領域的執法案例較少,但從法律角度來看,一旦被監管注意到,預測市場可能會面臨與賭博相同的法律認定。
合規預測市場的未來可能性判斷
主持人:那您預測未來的監管會如何演變呢?合規的市場,合規的預測市場有可能出現嗎?
金鑑智:在美國,實際上已經有合規的預測市場了。美國認為這種預測市場本質上就是一種金融衍生品,無論是事件合約還是二元期權,都是金融衍生品的一種形式。如果你想合規運營,只需要向商品期貨委員會申請金融衍生品交易所的牌照就可以了。有一個叫 Kalshi 的預測市場就獲得了這樣的牌照,因此它在美國是完全合規的。實際上,Polymarket 還花費了 1 億美金收購了一家有牌照的交易所。大家認為它可能會在今年年底或明年重返美國市場。
但是,美國以外的監管環境則比較複雜,特別是像國內短期內肯定不會有合規的預測市場。要扭轉監管的觀念,確立預測市場不是賭博,而是有社會價值的金融衍生品,確實非常困難。雖然金融衍生品的概念大家都能理解,但要讓監管機構接受這種金融衍生品具有社會價值,感覺在目前的社會環境下是很難說服的。
比如,如果你想預測體育賽事的結果,我們已經有體彩,體彩的所有收入都用於公益事業。如果你不想買體彩,你可以在一些視頻網站上預測比賽結果。比如以前在英雄聯盟的比賽期間,你可以在 Polymarket 平台上參與預測,也可以在哔哩哔哩上猜測比賽結果。這類產品實際上已經能夠滿足類似需求。
至於其他類型的事件預測,比如選舉、天氣或其他金融事件,監管當局可能會覺得這些預測沒有社會價值。因為從他們的角度看,他們更傾向於保護中國人民勤勞致富的生活方式,而這種生活方式的保護與預測市場的社會價值之間存在很大的鴻溝。讓監管機構放棄這種觀念,接受像美國那樣鼓勵金融創新的監管思路,可能非常困難。而且,中國並不是唯一一個持這種觀點的國家,除了美國外,其他大多數國家的監管思路也大致相同。所有國家都認為市場屬於國家監管,變更的動力非常小。因此,我覺得,儘管美國的監管可能會逐步向前發展,其他國家的監管也可能會有所鬆動,但要完全接納預測市場,仍然面臨很大難度。
三條核心法律風險提醒與總結
主持人:請您給我們的聽眾 3 條最核心的法律風險提醒。
金鑑智:就預測市場而言,我想說,賭博本身是一種非常古老且傳統的娛樂活動,小賭怡情,且小賭通常不涉及違法和犯罪。
第二點,我知道推特上有很多人非常喜歡 Polymarket,覺得它是一種新金融,我也認可這種商業認知。我認為商業認知可以超前,但你始終要尊重所在地區的法律框架。如果你真的想做一些事情,就要做好規劃,確保保護好自己。
最後一點,加密行業的監管確實相對較落後,但這個行業發展非常迅速。因此,你在行業內待得越久,法律意識可能會逐漸薄弱。要保持對法律的敏感,尤其是要經常關注法律意識較高的媒體,如吳說,及時保持對法律底線的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