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一位在基層工作的朋友講的故事:



某地兩人相親,訂婚,給了38萬彩禮(當地公務員月薪3000左右)。女方一直拖著不肯結婚。男方就要求退婚,退彩禮。女方又拖著不肯退彩禮

忽然有一天,男的接到電話,要他到派出所協助調查。去了之後才知道,女方告男的強姦。男的當然不承認。在派出所關了一天,被放出來了

為什麼被放出來了?因為女方撤訴了

為什麼女方撤訴了?因為男方父親知道自己兒子被告強姦後,就直接去了女方家,說:“我兒要是坐牢,我就殺你全家。”

更奇葩的來了:女的給男的打電話,說要復合,商量結婚日子。說告強姦是自己父母的主意,自己並不知情

男的有點猶豫,被父親一巴掌打在臉上:“都這樣了你還想結婚?嫌她害不死你?”

然後就是協商退婚退彩禮。中間人給的方案是退一部分,男方父親堅決不同意,硬邦邦的一句話怼過去:“全退。不退就殺她全家。”

最後彩禮全退了

來源於:李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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