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監管機構收緊反洗錢規定,同時在銀行改革中禁止“聲譽風險”

美國監管機構正推進一項協調一致的改革,強化對銀行與穩定幣的監管;在收緊反洗錢 [AML] 要求的同時,移除一項具爭議的監管工具,該工具長期以來一直影響銀行如何與加密公司互動。

由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牽頭,並與通貨監理署(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及其他機構共同提出的提案,顯示出監管正朝向更正式、以規則為基礎的框架轉變;該框架將同時管轄傳統金融與數位資產。

穩定幣距離「銀行式」監管更近了

變革的核心在於 導入《GENIUS Act 法案框架》。這將使穩定幣發行人接受類似於受監管金融機構所適用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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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提案,發行人將被要求維持 1:1 準備金,符合流動性與風險管理標準,並在明確界定的業務範圍內運作。

例如以已發行穩定幣進行放貸或提供收益 等活動將受到限制,從而強化保守、以支付為導向的模式。

重要的是,該框架明確指出:即便由銀行持有的準備金可能會對發行人提供存款保險保障,穩定幣持有人本身也不會獲得存款保險保護。這種差異將重新塑造使用者在持有與美元掛鉤代幣時對風險的理解。

AML 規則轉向以風險為基礎的執行

除了穩定幣監管外,監管機構也正提議更大範圍地重寫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 [CFT] 的要求。

更新後的框架強調以風險為本的合規。它要求銀行把資源配置到風險更高的活動上,而不是依賴標準化的勾選清單。

預期機構必須維持 AML 計畫:不僅要在紙面上建立,更要在實務中被證明有效。

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也將被安排扮演更核心的角色。它將在各機構之間提高協調程度,並更深度參與監督與執法決策。

這些變動也延伸至穩定幣發行人;他們將被要求在融入受監管的金融體系時,實施 AML 計畫。

監管機構將「名譽風險」從監督中移除

在平行的動作中,監管機構已提議取消以「名譽風險」作為銀行監督依據的做法。

該改動將禁止各機構基於對公共或政治層面的看法,向銀行施壓以切斷與合法企業的聯繫。相反,監督將只聚焦於可衡量的風險,例如信用、流動性與作業曝險。

這項舉措回應了長期以來對「去銀行化(debanking)」的擔憂,特別是針對加密公司以及其他在遵循法律界線運作的情況下,仍面臨帳戶被關閉的產業。

朝向以規則為基礎的金融監督轉變

合在一起,這些提案反映出美國監管機構在金融監督方面的更廣泛轉型。

一方面,監督正變得更加有制度:收緊 AML 要求,並為穩定幣發行人制定更清晰的標準。

另一方面,監管機構也透過移除那些長期以來一直影響執法結果的主觀工具,來限制自身裁量權。

其結果是一個框架:一方面力求將數位資產整合進金融體系,另一方面則降低對規則如何適用所產生的不確定性。


最終摘要

  • 美國監管機構正在收緊 AML 標準,並將穩定幣發行人納入類銀行的監督之下,強化對數位金融更具結構性的做法。
  • 同時,移除「名譽風險」凸顯監督正轉向客觀、以規則為基礎;這可能對加密公司取得銀行服務的能力帶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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