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艾倫的內心獨白


我在4月21日前,合法購得武器(霰彈槍、手槍、刀具)。
4月21日,我帶上武器,從洛杉磯地區乘火車出發,先到芝加哥,再轉車前往華盛頓 DC。
由於我提前申報和托運,期間沒有受到任何安全檢查。
4月24日,到達華盛頓後,入住華盛頓希爾頓酒店。
酒店沒有提前篩查入住人員,行李也沒有檢查。
4月25日晚,我在酒店露台在通往地下宴會廳的安全檢查站,被攔住,被制服。
但凡我機靈一點,我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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