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中央银行表示,若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获得必要的许可证,运营加密货币市场的公司将被视为非法运营。根据立陶宛银行的说法,缺乏许可证将导致对这些公司的执法行动。
投资服务与企业监管部门负责人Dalia Juškevičienė呼吁投资者核实其加密提供商是否已申请MiCA许可证。“只有获得MiCA许可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的活动才受到立陶宛银行的监管,”她说。
如公告所示,中央银行强调,使用未持牌运营商服务的投资者在发生争议时无法向立陶宛银行寻求保护或干预。因此,这些公司必须在过渡期结束前,将加密资产转移到持牌提供商或个人自托管钱包。
此外,必须在转移资产之前与新的持牌提供商签订服务合同。投资者也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将加密资产转换为资金。
《加密资产市场条例》制定了关于许可、治理、资本要求和消费者保护的欧盟统一规则手册。根据MiCA,只有持牌运营商符合投资者保护标准、资产透明度及其他法律要求。
此外,该条例允许在立陶宛或其他欧盟国家持牌的加密服务提供商合法运营。因此,曾被视为加密公司避风港的立陶宛,因其注册速度快,现在进入了加强监管的阶段,此前曾发生崩溃和投资者损失。
因此,所有立陶宛的加密服务提供商都必须加快步伐,获得许可。否则,他们将在2025年1月1日失去运营资格。
此外,这些措施旨在加强市场诚信并提升透明度。立陶宛银行还对持牌提供商进行监管,确保其遵守欧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