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亞州考慮沒收未領回資產已超過3年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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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州政府考慮扣押未索取的資產,時間超過3年,最初出現在TheStreet上。

加利福尼亞州衆議院以69-0的投票通過了法案(AB) 1052,要求州政府沒收未被認領超過3年的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

現在,參議院將對該法案進行投票。

由民主黨成員阿維利諾·巴倫西亞提出的法案包括數字資產,包括虛擬貨幣、加密貨幣或其他僅限數字的資產,已納入現有的傳統資產列表中,如銀行帳戶和保險箱存款,符合法律框架。

簡單來說,一旦通過,該法案允許加利福尼亞州在交易所上查封未被認領的加密貨幣,時間爲3年,之後可以由其所有者索回。

值得注意的是,該法案之前提到的加密自我保管條款已被刪除。

加州州議會最近通過了最新的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法案AB 1052。僅在最近,議會於6月2日一致通過了AB 1180。

AB 1180 是另一項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法案,允許州政府機構接受加密支付。如果參議院也通過該法案並成爲法律,它將要求金融保護與創新部 (DFPI) 制定規則,以允許根據數字金融資產法 (DFAL) 接受加密支付。

AB 1180 可能最早在 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並作爲試點運行至 2031 年 1 月 1 日。然後可以全面實施。

加利福尼亞州與懷俄明州、佛羅裏達州、德克薩斯州和新罕布什爾州等州一同積極推進加密貨幣監管。

加利福尼亞州考慮沒收未認領資產,首次出現在2025年6月4日的TheStreet上

該故事最初由TheStreet於2025年6月4日報道,首次出現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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