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在看所有因逃稅入獄的名人,說真的,很多高知名度的人都被 IRS 搞得措手不及,真是瘋了。你會以為他們有那麼多錢,應該請得起不錯的會計師吧?但顯然不是。
韋斯利·史奈普、瑪莎·史都華、皮特·羅斯——這些都不是無名小卒。史奈普在90年代末因未申報稅務,坐了三年聯邦監獄。還有真人秀圈的也不少。來自《澤西海岸》的麥克·索倫蒂諾,實際上對約 $9 百萬收入的逃稅認罪。坐了八個月。你會以為真人秀的錢不值得冒這個法律風險。
讓我覺得不可思議的是,有些因逃稅入獄的名人聲稱根本不是故意的。斯蒂芬·鮑德溫說他是被律師和會計師給的壞建議誤導了。也許吧,但 IRS 根本不在乎你的藉口——他們只要他們的錢。
威利·尼爾森曾經負債高達 $14 百萬美元,欠 IRS 1,670萬美元。但他還挺有創意的,發了一張專輯來幫助還債。這在絕望中還挺聰明的。同時,像尼古拉斯·凱奇這樣的人,職業生涯中已經付出了超過 $70 百萬美元,卻還欠 $550K 百萬,這怎麼可能?
最瘋狂的是,有些因逃稅入獄的名人還被多次擊中。托尼·布拉克斯頓在2010年有稅務問題,幾年後又被追討了另一筆 的欠稅。就像他們從來沒學到教訓一樣。
讓人思考——錢並不能保護你免於 IRS 的追討。他們不在乎你是否有名。你欠錢,他們就來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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